非本人签署的二手房协议是否有效,要分几种情况来看。
要是签署人有合法授权,也就是获得了房主的书面授权委托,并且是按照委托书中的授权范围代签协议的。同时,协议内容合法,签约主体适格等有效要件都具备,那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相应的法律后果由房主来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如果签署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还代房主签协议,这属于无权代理。在这种情况下,要是房主事后对协议进行了追认,协议就有效;要是房主不追认,协议对房主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受到的损害要求行为人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时,协议同样有效。比如签署人持有房主的房产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而且之前有过类似代理行为,相对人基于这些合理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签订协议,房主就需要承担协议的法律后果。
所以,在签二手房协议时,一定要确认签署人的代理权限,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对协议效力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