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后把员工分到分公司,员工有权利选择不去。这在法律上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内容,而且变更得采用书面形式。公司倒闭后安排员工去分公司,这可是工作地点、工作单位等劳动合同重要内容的改变。要是没经过员工同意,公司就擅自这么安排,员工能拒绝。
要是员工不同意变更,拒绝去分公司,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这可能就构成违法解除了。这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但要是公司倒闭后,实在没办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且分公司的安排合理,像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和原合同比起来没明显变差,公司也和员工充分协商了,那员工也得考虑考虑这个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