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诉期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延期的。这里说的追诉期,也就是追诉时效,它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责的有效时间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要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对案件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犯罪嫌疑人却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这种情况下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简单来讲,司法机关立案或受理案件后,犯罪嫌疑人故意躲着不接受追究,不管过了多长时间,都能对他进行追诉。
还有一种情况,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了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该立案却没有立案,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举个例子,被害人向司法机关告发犯罪行为,司法机关本应立案却没立,就算超过了原本规定的追诉时效,还是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
不过要注意,要是不存在上面说的这些特殊情况,那就得按照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来。不同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一样,追诉时效期限也会不同。像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