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欠条一般不算职务侵占。什么是职务侵占呢?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数额还得达到一定标准才行。要构成职务侵占,得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主体得是单位人员,然后得利用职务便利去侵占本单位财物,并且数额要达标。
欠条其实就是一种债权凭证,光拿着欠条可不能说就侵占了单位财物。要是单位人员在正常业务流程里持有欠条,代表单位去主张债权,这就是在履行职责。
不过,要是这人利用职务便利,把基于欠条应该收回的单位款项截留下来,自己私吞了,让单位没办法控制这笔钱,数额还比较大,那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了。
给大家举个例子,单位人员收回欠款后,没把钱上交给公司,自己给占了。虽然最开始持有欠条是正常履职,但后面私吞款项就涉嫌犯罪了。所以啊,不能只看一个人持有欠条,就认定他构成职务侵占,关键还是得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