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自己名下只有一套房子,就算被起诉了,法院也不能把房子怎么样。其实不是这样的,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唯一住房也会被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这套房子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这也不是绝对不能执行。要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给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了居住房屋,或者同意从房屋变价款里,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扣除五到八年的租金,那法院就可以执行这套唯一住房。
另外,如果房子面积太大、价值太高,明显超出了生活必需的标准,法院也可能不把它认定为生活必需住房,然后进行执行。像被执行人住着豪华别墅这种大面积房产,哪怕是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执行。
所以说,只有一套房子,并不一定能避免被执行。得结合具体情况,看看房子是不是生活必需住房,申请执行人是否满足相应的执行条件等,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