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里没有“解除”这种说法,你可能想问的是申请劳动仲裁后,什么时候会有终局裁决,或者什么时候能撤回仲裁申请之类的情况。
终局裁决方面,像小额仲裁案件,还有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这些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方面有争议的案件,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就是终局裁决,裁决书从作出那天起就有法律效力了。而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要在受理仲裁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作出裁决,如果案情复杂还能适当延长。
2、要是想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之后,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前,是可以自己撤回的。一般这么做是因为双方把争议协商解决了。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后要是后悔了,在仲裁时效内还是能再次申请仲裁的。
3、要是发现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等法定情况,用人单位能在一定时间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