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第三方到期债权要按法定程序来。第一步是申请,在法院执行时,申请执行人能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执行。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审查,接着向第三人发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通知里得有这些内容: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对被执行人的债务,不能向被执行人清偿;第三人要在收到通知后的指定时间内提异议;还有第三人违反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如果第三人在规定时间提了异议,法院不对异议做实质审查,不能对第三人强制执行。不过,若第三人说自己没履行能力,或者说和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这不算是有效异议。要是第三人既不在指定期限提异议,又不履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裁定会同时送给第三人和被执行人。
若第三人确实没财产可执行,就不能再执行第三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要是第三人按法院的履行通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债务,或者已被强制执行,法院要出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