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如果想离开本市,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执行机关申请。被取保候审的人必须遵守一条规定: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要是被取保候审人想离开本市,具体该怎么做呢?首先得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交书面申请。在申请里,要把离开本市的原因、时间,还有要去的地点等信息写清楚。之后,执行机关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审查申请,看看离开本市会不会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产生不利影响。
要是执行机关批准了申请,被取保候审人就得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路线出行,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内回来。可要是没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就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那之前交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一部分或者全部。同时,办案机关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悔过书,重新交保证金、找保证人,或者进行监视居住、直接逮捕。要是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还能先把他们拘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