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责任纠纷里,举证责任分配有明确的规则,这关系到各方的切身权益。
消费者在这类纠纷中要先承担初步的举证工作。简单来讲,就是得证明自己用了涉案产品,并且因为用这个产品受到了伤害,像身体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等情况。同时,还得拿出一定证据,说明自己的损害可能是该产品造成的,就像吃了有问题的食品后很快身体不舒服,这就是一种初步因果关系的证明。
生产者如果想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得负责举证。按照法律规定,有几种情况生产者能免责,比如产品没投入市场、产品投入市场时导致损害的毛病还没出现,或者以当时的科技水平根本发现不了产品的缺陷。生产者得拿出证据说明自己符合这些免责条件,要是拿不出,那就要为产品问题负责。
销售者也有自己的举证责任。要是销售者既说不出缺陷产品是谁生产的,也说不出是谁供货的,那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销售者得证明自己知道生产者或供货者是谁,不然在法律上就会处于不利地位。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消费者平时要注意保留和产品相关的证据,像购买凭证、使用记录等,这样在出现纠纷时有证可查。生产者要做好产品的生产记录和质量检测,证明产品符合规定。销售者一定要保存好进货渠道的信息,避免因无法指明生产者或供货者而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