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法人”一般指的就是法定代表人。要是股东在法定代表人不知情时用了公章,处理办法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股东用公章是为了公司正常经营,像签常规业务合同、做公司职责内的事,而且这事儿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权限,通常这行为就是有效的,之后告知法定代表人就行。
可如果股东用公章超出了权限范围,或者不是为了公司利益,比如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私自借钱等,法定代表人要赶紧行动。首先,得马上给相关方发书面通知,声明这个股东用公章的行为没经过公司合法授权,公司对产生的法律后果不负责。接着,要到公安机关报案,讲清楚公章被不当使用的情况,留好报案记录。然后,公司要启动内部调查,按公司章程追究股东责任。要是这股东的行为让公司有了损失,公司能要求他赔偿。必要时,可以通过打官司维护公司权益。
另外,为避免以后再出现这种事儿,公司可以考虑换个公章。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会把“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混淆,一定得注意区分。而且,公司平时也要管理好公章,避免类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