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强制执行时,拘留可不是随便就能实施的,得符合一定标准才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被执行人有下面这些情况,法院就可以把人给拘留了。
如果被执行人不老实报告自己的财产,或者故意虚假报告从现在到收到执行通知那天之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那是要出问题的。如实跟法院交代财产,这是被执行人的基本义务,要是遮遮掩掩、故意说谎,就可能被关进拘留所。
还有啊,要是把已经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藏起来、转走、卖掉或者弄坏,或者动了被清点后让其保管的财产,甚至转移被冻结的财产,这种行为特别恶劣。这就好比一场游戏,规则都定好了,有人非要捣乱,严重干扰了法院的执行程序,也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自然可能被拘留。
对执行人员耍横也不行。要是辱骂、诽谤、诬陷、殴打执行人员,或者进行打击报复,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或抗拒执行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那肯定会被抓起来。
另外,有些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还钱或者履行判决裁定,却耍赖皮就是不做。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就像是法律的命令,必须得执行。要是有能力却不执行,法院会采取拘留措施来让其老实。
要是在二次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又犯了上面这些事儿,法院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决定要不要拘留以及拘留多久,不过一般最多也就十五天。
法律建议:被执行人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如实报告财产,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要是有困难,也可以和法院、申请执行人好好商量,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千万别以身试法,不然被拘留可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