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通常是能去商场的。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执行期间不能未经批准就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是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有变动,得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而且传讯时要及时到案,不能用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一般来说,去商场不在被禁止的行为范围内。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执行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某些特定场所,而商场恰好是被限定的场所之一,那就不能去这个商场了。
被取保候审的人得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要是违反了,之前交的保证金可能会被部分或全部没收。而且根据具体情形,还可能会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被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打算去商场的话,最好先问问执行机关,这样能避免违反相关限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