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彩礼处置按《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
有三种情况,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一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办了结婚登记但没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以离婚为条件。这里的“生活困难”,指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财产,维持不了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除了上述情况,离婚时彩礼一般不用返还。要是彩礼在结婚登记前给女方,通常算女方个人财产;结婚登记后给的,没特别约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实际中,法院会综合结婚时间长短、有无子女、过错情况等因素,酌情定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如果双方对彩礼处置有争议又协商不了,可走诉讼途径,让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