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经物流损坏,赔偿主体要依具体情况确定。
要是托运人和物流公司签了运输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运人对运输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担责。不过,若物流公司能证明货物毁损、灭失是不可抗力、货物自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就不用担责。这种情况下,托运人能直接找物流公司索赔,赔偿额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协商补充;协商不成,按交付或应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算。
要是货物买了保险,托运人可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物流公司追偿。
要是货物因包装不合标准损坏,且物流公司尽到提醒义务,托运人可能要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要是货物损坏是第三人造成的,像交通事故中其他车辆的责任,托运人可以让物流公司赔,物流公司赔后再向第三人追偿;也能直接找有责任的第三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