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强制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像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还有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得给在职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
要是单位不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给职工办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让单位限期办理。要是过了期限还不办,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其限期缴存,要是过了期限还是不缴,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很多人以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可给可不给的福利,这种想法是错的。单位必须依法给职工缴存公积金,这样才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帮职工解决住房方面的问题。大家要是遇到单位不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情况,要知道这是违法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