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后多久释放不是固定的,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多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两个月期限还没查完,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
有几类特殊案件,像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前面规定的期限满了还侦查不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规定延长时间后还没侦查完,同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侦查结束,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一般要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能延长十五天。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十天内就得作出决定,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能延长到十五天。
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两个月内要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可能判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要是情况特殊还需延长,就得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另外,羁押时要是发现不应该继续关人,比如证据不足、情节很轻微,就会马上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