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想替公司追讨债务,该怎么做?不妨参考以下步骤。
首先,要确定公司债权是合法有效的。比如翻翻合同、借条、送货单之类的文件,这些都能证明债权确实存在。
通常,追讨债务是公司的事儿,股东不能直接以自己名义去要债。股东可以提议开个股东会,形成要求公司追讨债务的决议,再催着公司管理层以公司名义行动。要是管理层偷懒不管,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简单来说,当董事、监事、高管这些人侵犯公司权益,让公司有损失,公司却不追究他们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能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起诉;要是监事也有类似问题,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起诉。如果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三十天内没起诉,又或者情况紧急,不马上起诉公司损失就无法弥补了,股东就能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
此外,股东代表公司还能先和债务人商量还钱。要是商量不成,就发律师函试试。要是还解决不了,就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把债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