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后医药费用谁来承担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在我国,这得按照法律规定和事故责任认定来处理。
先说说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就得在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给受害人一笔赔偿。这就好比给受害人的一个及时救助包,能让受害人得到基本的赔偿,不至于因为没钱而耽误治疗。
要是交强险赔完了,还有费用没补上,这时候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就该上场了。它会按照和车主签的保险合同来赔偿,能帮车主分担一部分赔偿压力。
但要是交强险和商业险都赔了,还是有损失没补上,那就得看事故双方的责任大小了。如果对方是全责,那剩下的医药费用就都得对方掏。要是双方都有错,那就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摊。打个比方,要是双方责任一样,那一般就各自承担一半的费用。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肇事车辆没买交强险,那车主作为投保义务人,就得先在交强险该赔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要是车主和撞人的不是同一个人,那他俩都得负责,一起赔偿。之后剩下的费用,还是按照责任大小来划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被车撞后,一定要及时报警,让交警对事故责任做认定。同时,要保留好医药费用的票据,这些可都是重要的赔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