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规定,法院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时,债务大多不用其他人承担。
债务有相对性,一般由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偿债。要是被执行人死了没留下遗产,就没了偿债的财产基础,债权债务关系会随债务人遗产的消失而消灭。这时候,债权人不能让被执行人的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还债,除非他们自愿。
但有特殊情况,要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债务人死亡且没遗产,其配偶也要对全部债务进行清偿。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者是不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对债权人来说,如果遇到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的情况,先确认债务性质。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债务通常消灭。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对可能被要求偿债的亲属而言,要清楚债务性质,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且自己不愿承担,不用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