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是被告人积极认罪认罚,是会得到从宽处理的。
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得告诉犯罪嫌疑人他有哪些诉讼权利,以及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把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情况记录下来。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院要告知他享有的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还要听听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以及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且,要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时,让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检察院要依法给出量刑建议,一般是要给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判决时,通常也会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到了审判阶段,法院会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是不是自愿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是不是真实、合法。要是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还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法院就可以用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来审理。
不过,要是出现被告人不是自愿认罪认罚、否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明显不合理等情况,法院就可以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然后依法作出判决。所以说,积极认罪认罚,对被告人在程序适用和量刑上可能都会有从宽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