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里,并没有“小工伤”这种正式说法。在工伤保险的范畴中,工伤处理要按照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来进行。
工伤认定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或者在工作前后,在工作场所做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受伤;又或者在工作时,因履行工作职责被暴力伤害;还有患上职业病等情况,都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要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会视同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对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很重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从医疗期满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护理依赖程度和心理障碍等方面,综合评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一共有十个,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平常说的类似“小工伤”的情况,大多对应伤残等级较低,一般是身体局部受了点轻伤,对劳动能力影响不大,像轻微骨折、皮外伤等,治疗后能很快恢复,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法律建议:职工要是遇到可能属于工伤的情况,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以便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也应积极配合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