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很多人可能遇到他人恶意拖欠资金的糟心事,不过咱得清楚,我国刑法并没有“恶意拖欠他人资金罪”这个罪名。恶意拖欠资金的情况不同,涉及的罪名和量刑也不一样。
要是有人在签合同、履行合同的时候,打着非法占有的主意,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还比较大,那这就构成合同诈骗罪了。要是数额较大,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处罚金,也可能只单纯判处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那判刑会加重,还得交罚金;要是数额特别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处罚,并且得交罚金甚至被没收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有人把别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而且还死活不退还,或者把别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大还不交出,这就构成侵占罪。犯了侵占罪,会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要交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判刑会更重,罚金也得交。
但要是普通的民间借贷,或者正常商业往来里出现的恶意拖欠,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犯罪,而是属于民事纠纷。遇到这种事,债权人可以先跟债务人好好协商,也能找第三方来调解;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对方还钱;要是这些办法都行不通,那就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法律手段让债务人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