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二审判决后的处理办法各有区别。
先说民事诉讼,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一旦作出就立刻生效。这时候,原告不能再以同样理由,通过普通程序对同一案件上诉。但要是原告觉得二审判决有误,可在规定时间内,走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也能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比如张三和李四的合同纠纷,二审判决后,即便张三不满结果,也不能再常规上诉,若他认为判决确实有问题,就可以按上面说的去做。
刑事诉讼里,二审判决同样是终审判决。要是原告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一般没办法对刑事部分上诉,但要是对附带民事部分的二审判决不服,能申请再审。另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是对地方各级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在收到判决书五天内,能请求检察院抗诉,但这不是直接上诉。
行政诉讼同样是两审终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原告不服的话,能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不过,在申请再审期间,判决和裁定不会停止执行。比如某企业对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不满,它可以申请再审,但不能以此为由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