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时,不能仅仅因为有欠条就下结论。职务侵占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依靠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要从几个关键方面来看。一是行为人得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二是得利用了职务便利,也就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或者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三是要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主观故意;四是侵占财物数额要达到标准。
欠条只是债权债务的书面证明,它只能说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要是持有欠条是因为正常的业务往来,像单位因为业务需要向个人借钱并打了欠条,这种情况肯定不构成职务侵占。
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交易、虚报费用等手段,让单位给自己出具欠条,想以此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这就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但在认定的时候,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和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
所以总结来说,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不能只看有没有欠条,而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