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工伤申请重鉴算不算二次鉴定,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之前已经完成了一次工伤鉴定,之后撤销工伤申请又重新申请鉴定,那这次重新申请通常就算是二次鉴定。按照相关规定,要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给出的鉴定结论不满意,能在收到鉴定结论那天开始的一定期限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而且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就是最终结论,这里的再次鉴定就是典型的二次鉴定情况。
但要是在撤销申请之前,还没完成正式的工伤鉴定流程,只是在申请过程中撤销申请然后又重新申请,这种情况一般就不算二次鉴定,更像是一次没完成的鉴定流程重新开始。
所以,判断是不是二次鉴定,关键就看之前有没有一次完整有效的工伤鉴定结果。如果有,那之后撤销重鉴可能就是二次鉴定;要是没有,那就大概率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