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里,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作出后,要是公司起诉撤销,这时仲裁裁决的效力就“悬”起来了,处于待定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是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有意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去申请撤销裁决。只要法院还没作出是否撤销的裁定,那这个仲裁裁决就等于还没生效。
这时候会出现两种情况。要是法院审查后,裁定撤销这个仲裁裁决,那就意味着这个仲裁裁决从一开始就不作数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就这个劳动争议的事儿,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给自己讨个说法。可要是法院裁定驳回了用人单位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那么从裁定送到当事人手上的那天起,仲裁裁决就正式生效了。这个时候另一方当事人,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裁决,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说,当公司起诉撤销一裁终局案件的仲裁裁决时,原来的仲裁裁决是没生效的。只有等法院对撤销申请给出最终裁定,咱们才能确定这个仲裁裁决到底有没有效力。给大家提个建议,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遇到这种情况都要密切关注法院的动态,及时按照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权益,避免错过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