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是缓刑制度里的一种常见情况。这里的“两年”就是缓刑考验期,它怎么算可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算的。啥叫判决确定之日呢,其实就是判决正式具有法律效力的日子。要是一审判决后,被告既没上诉,检察院也没抗诉,那等上诉、抗诉的期限过了,判决就生效了。要是被告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了,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成缓刑,那二审判决的日期就是判决确定之日。而且要注意,在判决宣告前被关起来的日子,可不能拿来抵缓刑考验期。
在这两年的缓刑考验期里,被宣告缓刑的人得守不少规矩。得老老实实遵守法律法规,乖乖接受监督;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跟人见面交往也得按考察机关的规定来;要是想离开自己住的市、县或者搬家,得先经过考察机关批准才行。
要是在考验期内,既没再犯新罪,以前也没有漏罪被查出来,还严格遵守了各项规定,等考验期一满,原来判的刑罚就不用再执行了。但要是犯了新罪,或者发现之前还有别的罪没判,那缓刑就会被撤销,新罪或者漏罪会重新判决,然后跟原来的刑罚一起合并执行。要是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同样会撤销缓刑,直接执行原来判的刑罚。
给大家提个醒,既然获得了缓刑的机会,就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别因为一时大意或者心存侥幸,让自己再次陷入法律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