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形有犯罪的嫌疑。要是出借人想着转贷赚钱,从金融机构套取贷款,再以高利息转借给别人,而且非法赚到的钱数额不小,那就会构成高利转贷罪。在这个事情里,收回的钱比本金多很多,如果出借的钱是从金融机构套取的贷款,获利达到了立案的数目,那就符合这个罪的条件。
2、要是放贷行为有“套路贷”的特点,也就是放贷的人想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借着民间借贷的名义,用虚增借款金额、故意让借款人违约、随意认定违约、销毁还款证据等办法弄出虚假的债权债务,还通过打官司、仲裁、公证或者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去非法占有借款人的财物,那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
3、就算没有涉及上面说的犯罪,高利贷里超过法律规定利率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可以让出借人退还已经支付的超过法定利率标准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