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建设单位不给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能通过法律手段去索赔,具体能索赔的内容有下面这些。
1、工程款本金。这是施工单位干完工程后理所应当拿到的钱,包含合同里规定好的工程价款,还有工程变更部分的价款等。相当于施工单位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
2、逾期利息。按照法律的说法,如果双方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怎么算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算;要是没约定,就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算利息。利息是从该付工程款那天开始算的。
3、违约金。要是建设工程合同里有写明,建设单位不付工程款得给违约金,那施工单位就可以按照约定让建设单位给违约金。不过呢,要是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建设单位可以让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少判点。
4、其他损失。因为建设单位拖着不给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有其他损失,像停工、窝工让人工费用变多了,机械设备闲置产生的费用等,施工单位也能索赔。但得拿出证据,证明有这些损失,还得说清楚损失是多少。
施工单位索赔的时候,一定得留好相关证据,像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双方往来的函件等。然后通过和建设单位协商、找第三方调解、申请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这些合法的办法,来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未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施工单位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法律途径会更加顺畅,对自身权益的保障也将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