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通常不用配偶提供同意书,不过具体情况要分开说。倘若转让的股权是转让方在结婚前就有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转让方对这部分财产有完全的处置权力。所以在转让这类股权的时候,不需要配偶同意并出具同意书。
2、要是股权是在婚后取得,并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这股权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不过股权和普通财产不太一样,它既有财产方面的属性,又有人身方面的属性。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里,只是明确规定夫妻处理像房屋这种重大财产,需要双方都同意才行,但是对于股权处分并没有直接给出类似的规定。从商业交易注重外观以及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看,工商登记上显示的股东是有对外公示作用的,登记的股东转让股权通常会被认为是有权力进行处分的,所以一般也不用配偶出具同意书。
3、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转让股权的行为让配偶在夫妻共有财产方面的权益受到了损害,配偶就有权要求转让方对转让股权得到的财产进行分割。总的来说,大部分时候股权转让是不需要配偶同意书的,但要是涉及夫妻共有的股权,而且转让行为可能损害配偶的权益,就有可能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