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手写的离婚承诺,若只是表达意愿和意向,一方不认时要分情况处理。
若承诺只是单纯表达离婚意向,没形成书面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就不产生离婚效力。按照民法典,离婚要走法定程序,协议离婚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过冷静期后领离婚证;诉讼离婚要由法院判决或调解。手写承诺不能替代法定程序,不认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离就得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判离。
若手写承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但还没办离婚登记,一方反悔不认,协议不生效,另一方不能据此要求执行。若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按协议分割财产,而是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裁判。
若已根据承诺办了离婚登记,一方对财产分割等内容反悔不认,可在一定期限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不过,法院审理后,若没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
建议想离婚时,谨慎对待手写承诺,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离婚手续,以免后续产生纠纷。产生纠纷可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