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两人不联系,不过有孩子的情况下,要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这三块来解决相关问题。
2、抚养权上,如果双方已经定好了孩子归谁直接抚养,那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得好好履行照顾、教育孩子等抚养职责,没直接带孩子那一方也不能不管孩子。要是在抚养权上有了矛盾,要是之前是协议离婚,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是之前是诉讼离婚,现在有了新情况,也能向法院请求变更。法院会按照怎么对孩子好就怎么判的原则来处理。
3、抚养费方面,一般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里都会说清楚谁给多少抚养费。要是因为双方不联系,有一方不给抚养费了,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可以先试着和对方交流交流。要是交流没用,协议离婚的话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对方给抚养费;如果是判决离婚,而且判决里已经写了抚养费的事儿,那就可以直接让法院强制执行。
4、探视权这块,没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是有看望孩子的权利的,带孩子那一方得配合。要是对方不配合,双方可以先商量商量,商量不好就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要是发现有一方来看孩子对孩子的身心成长不好,法院可以不让他看,等问题解决了再恢复他的探视权。
处理和孩子相关的事儿,都要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能商量解决就尽量商量,别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