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在法律上主要分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况。
未婚同居是没结婚的男女自愿、长期稳定地一起生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承认是婚姻,但《民法典》认可同居时产生的部分权益,像财产共有。要是两人同居时一起买了东西,分开时这些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律严令禁止的。它指有婚姻关系的人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地居住。认定这种情形有三个条件:主体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双方不以夫妻名义生活,这和重婚不同;共同生活得持续稳定。这种情况是法院判离婚的法定理由,没过错的一方能要求赔偿。
司法实践里,认定同居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一起住了多久、生活紧密程度、对外是否称夫妻等。同时,得有证据支持,像房屋租赁协议、物业证明、证人证言等。要是遇到同居权益纠纷,可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