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顶楼漏水有不同解决办法,分质保期内和已过质保期两种情况来说。
在质保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单位对房屋负有质量保修义务。业主发现漏水要及时联系开发商,要求其履行维修责任。开发商应在合理时间安排专业人员维修漏水处。要是开发商拖延或拒绝维修,业主可自行维修,并保留好维修费用凭证,后续通过协商或诉讼让开发商承担费用。
已过质保期,楼顶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若小区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经业主共同决定,可申请使用该资金维修。一般是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由其组织制定维修方案并申请使用资金。
若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楼顶漏水影响多个业主利益,受影响业主可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协商分摊比例。若部分业主不愿承担,其他业主可先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协调,协调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