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普通的出轨行为在法律上一般不算重大过错。不过要是达到了和他人重婚,或者和他人同居的程度,那就属于重大过错了。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那么没有过错的一方是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来说,偶尔和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法律并没有明确将其认定为重大过错。但重婚,还有和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些情况明确属于重大过错。
一旦出轨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过错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这个赔偿范围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损害,也包括精神方面的损害。而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这样一来,无过错方可能会多分到一些财产。这里要提醒大家,别以为普通出轨不算什么大事就不当回事,如果发展到重婚或同居的地步,在法律上可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