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得认真对待,不然会惹上更麻烦的法律问题。
要是有能力履行,就得麻溜地按照执行通知,把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给完成了。可以自己主动去联系执行法院,跟申请执行人商量个履行办法,像分期还款这种就不错。双方谈好了就签个和解协议,然后老老实实按协议来做。要是不这么做,那后续可能会有一系列不好的后果。
要是觉得执行行为不合法,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儿起,被执行人就可以给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交书面异议。法院收到后,会在15天内审查。要是理由站得住脚,就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要是理由不成立,就会驳回。要是对裁定不满意,10天内还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要是真没能力履行,也得积极配合法院,把自己的财产情况老老实实说清楚。法院查了之后,发现确实没财产可执行,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事儿就完了,之后要是发现被执行人有能执行的财产了,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被执行人一定得积极应对执行,千万别躲。要是逃避执行,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进行高消费,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主动配合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