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分不清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其实二者在法律上差别明显。了解它们的不同,能让我们更好地处理问题、维护权益。
医疗纠纷范围广,是医患双方就医疗服务过程和结果起的争议。只要患者或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治疗效果不满,和医院或医护人员起争执,都算医疗纠纷。它不一定涉及医疗过错,可能源于服务态度、沟通问题等。
医疗事故较严重,指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里,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因过失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判断是不是医疗事故,得满足几个条件:主体是医院和医护人员;行为违法违规;存在过失;有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过失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分辨二者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一是看有无医疗过失,医疗事故肯定有,医疗纠纷不一定,可能只是患者对服务不满。二是看有无造成人身损害后果,医疗事故要求明确的人身损害,医疗纠纷可能只针对服务态度等非人身损害问题。三是看是否符合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符合的就是医疗事故,不符合则多是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