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经营里,常会遇到公司合法权益被侵害,公司却不采取法律行动的情况。这时,股东代表诉讼就派上用场了。
股东代表诉讼,就是符合条件的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当公司权益被侵害,公司却怠于起诉时,股东可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侵害方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则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起诉。
若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或在规定期限内没起诉,又或者情况紧急,不马上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损且难以弥补,符合条件的股东就能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
股东代表履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对诉讼主体资格、前置程序、当事人地位等有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适用,诉讼要遵循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像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股东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