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毁灭证据涉及的罪名要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在刑事诉讼里,要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毁灭、伪造证据,帮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此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一般诉讼活动,像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妨害作证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犯妨害作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司法工作人员犯这两个罪,会从重处罚。
实践中认定罪名,要综合考虑行为主体、行为发生的诉讼程序阶段、行为方式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如果遇到对方毁灭证据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线索,向司法机关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