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职工债权与抵押物的处置分不同情况。
如果抵押物是别除权标的物,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能就抵押物优先受偿。职工债权通常是普通债权,清偿顺序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这意味着,担保物权人能先于职工,对抵押物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但特定情形下职工债权有保障。破产法公布前形成的职工债权,按正常清偿顺序无法清偿时,对设定了担保权的特定财产,职工债权可优先于该特定财产的担保权人受偿,不过仅限破产法公布前形成的职工债权。
要是抵押物变价后,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完还有剩余价款,剩余部分会纳入破产财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顺序,这部分用于清偿包括职工债权在内的其他债权。职工债权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企业破产时,职工要关注自身债权情况,了解破产法相关规定。若自身债权是破产法公布前形成的,可争取优先受偿权。同时,企业应依法依规处理破产事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