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股东退股时,如有必要可与退股股东约定竞业限制。
如果股东与公司有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能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这种情况下就符合设定竞业限制的主体要求。比如公司对接触关键商业秘密的员工股东,就能进行竞业限制。但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需双方约定且不能违法,竞业期限最长有限制。而且公司要在限制期内按月给退股股东经济补偿,若公司不支付补偿达到一定期限,股东就不用再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要是股东单纯持股,没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不能直接按劳动法律规定设定竞业限制。不过,要是公司章程、股东协议中有相关条款,或者基于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等合理原因,公司可与退股股东协商并签订协议,约定股东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同时给予合理补偿。总之,公司在处理股东退股竞业限制时,要根据股东情况合法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