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时发生人身事故,责任划分得根据具体情况来。
要是房屋本身有安全隐患,像结构老化坍塌、电气线路故障起火,依民法典,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所以出租人得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不过,若出租人提前告知情况,是承租人没按要求使用或擅自改房屋才出的事故,那责任就得承租人自己担。比如擅自拆承重墙让房屋部分坍塌伤人,承租人就责无旁贷。
要是租赁期间第三人行为导致人身事故,像外来人员在屋内侵权,就得侵权第三人来赔偿。要是出租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像没装必要门禁设施,就得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要是事故是承租人自己犯错,比如用电器不当起火致自己受伤,一般自己负责。但出租人的电器质量有问题,那出租人也要担部分责任。
所以,划分责任得综合考虑事故原因、各方过错程度和是否尽到义务等,最后按公平合理原则确定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