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除斥期是个固定的时间范围,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暂停、重新计算或者延长。要是在这个除斥期内起诉了,之后又撤诉,能不能再行使撤销权就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起诉行为虽然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除斥期是不适用这个规定的。如果撤诉的时候除斥期还没到,那当事人还能在剩下的时间里,再次行使撤销权去法院起诉。可要是撤诉时除斥期已经过了,那撤销权就没了,不能再用行使撤销权作为理由去起诉。
《民法典》说了,撤销权得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过期就没了。就算去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已经过了除斥期的撤销权主张。所以,当事人起诉又撤诉的时候,一定要留意除斥期是不是过了。要是除斥期快到了,又担心没办法在剩下的时间里完成整个诉讼流程,那可以先固定一些能证明自己主张过撤销权的证据。比如说,给对方发书面通知,明确表示要行使撤销权。这样能避免因为除斥期过了,自己的权利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