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欺诈合同问题时,赔偿数额要按不同情况来确定。
要是合同被撤销,按咱《民法典》的说法,要是有人用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本意签了合同,那被欺诈的一方能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合同撤销。合同撤销之后,因为这个合同拿到财产的人得把财产还回去;要是没办法还或者没必要还,就得折算成钱补偿。谁有错,谁就得赔对方因为这事儿受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错,那就各自承担该担的责任。一般来说,赔偿的数就是被欺诈方因为欺诈行为受的实际损失,这里头既有直接损失,像已经付的合同钱、多花出去的费用啥的,也有间接损失,比如因为合同欺诈错过了别的赚钱机会造成的损失。
要是合同没撤销,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了,那这个损失赔偿的数就得和因为违约带来的损失差不多,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能拿到的好处,不过不能超过违约那一方在签合同的时候能想到或者应该能想到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确定赔偿数的时候,被欺诈的一方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有多少。要是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有分歧,可以先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或者按照之前的仲裁协议去申请仲裁。建议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多留个心眼,保留好各种交易凭证和沟通记录,以后万一出事儿了这些都是有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