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方和履行方不一致,要分不同情形处理。
要是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就构成合同义务的代为履行。按照《民法典》规定,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没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债务人要向债权人担责。所以履行方没恰当履行,签订方也不能免责。
要是签订方把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了履行方,这属于合同的概括转移。法律规定,合同一方把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得经对方同意。未经同意,转让无效,合同还是约束原签订方。若转让经对方同意,履行方就取代原签订方成了合同主体,承担相应权利义务。
要是事先没协商一致,履行方自行履行,债权人接受了,可参照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规定。若债权人拒绝接受,履行方的履行行为就不能消灭债务。
出现纠纷时,当事人先看合同有无相关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来处理。无约定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责任主体和承担方式。也能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