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况得区别着看。要是在结婚前,有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付了房子的首付款,还在银行贷了款,并且房产登记在这一方名下,结婚之后用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来还房贷。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先由双方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出结果,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那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还有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会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没有过错一方权益的原则,由登记方给另一方补偿。
2、要是婚前一方把房子全款买下来,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房贷,一般会认为这个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实际情况中,要证明还房贷用的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得拿出足够的证据,像婚前财产公证、银行流水能证明资金来源这些。
总之,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房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重点得看买房的钱是哪来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还有还房贷用的财产是什么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