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签合同那是常有的事儿,很多人以为合同能不能协商解除和它有没有效力是一回事,其实不是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效力,关键得看它是不是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民法典》告诉我们,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得有这些条件:签合同的人得有相应的办事能力,就是得能清楚知道自己在干啥;签合同的时候意思得是真心实意的,不能是被欺骗或者胁迫的;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里的硬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只要合同满足这些,就算没办法协商解除,它也是有效的。
不过,合同有效可不代表双方必须一股脑地继续履行下去。要是出现了法定的解除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规定的程序来解除合同。像因为地震、洪水这种不可抗力的事儿,合同目的根本实现不了;或者在还没到履行期限的时候,一方就明白说自己不打算履行主要义务,又或者一方拖着不履行主要义务,催了之后在合理时间内还是没行动。
要是合同既没办法协商解除,也不存在法定解除的情况,那合同当事人就得按照合同规定,老老实实地继续履行自己的责任了。要是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那就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对方损失这些责任。所以大家签合同的时候可得慎重,有问题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避免给自己找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