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了履约保证金后,还是能扣质保金的,这俩不矛盾。履约保证金就像是给合同履行上了个“金钱保险”,主要是确保合同一方能把合同里约定的事儿都好好完成。等合同都履行完了,要是没违约,这钱一般就得退回去。而质保金呢,是为了保证工程或者货物在质保期内质量达标预留的钱。要是出现质量问题,对方又没及时修,就可以从这质保金里拿点钱出来修。
2、从法律方面讲,按照《民法典》,签合同的双方可以自己商量合同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硬性规定,就可以同时约定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
3、在实际的交易里,如果合同明确说了要交履约保证金,还要留质保金,那双方都得按约定来。交履约保证金是给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义务做担保,扣质保金主要是针对质量问题。所以,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为了保证质量,还是能按合同约定扣质保金。
未来,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对于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规定可能会更加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平衡合同双方的权益,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交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