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要是一方阻止另一方见孩子,这其实是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之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去看望孩子,而另一方呢,得配合才行。
2、要是碰到这种事儿,女方可以先试着跟男方好好沟通商量,跟男方讲清楚自己是有探望孩子权利的,让男方配合安排看望孩子的事儿,尽量心平气和地把问题解决掉。
3、要是协商没成功,女方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自己的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状况,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做出判决。等法院判完了,要是男方还是不执行,女方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要留意,法院强制执行针对的是不配合协助的那一方,可不是孩子。
4、另外,要是女方存在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好的情况,像虐待孩子、使用暴力这些,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暂停女方的探望权;等不好的情况没了,女方还能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