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当事人即便超越了经营范围去订立合同,只要这个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里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它就是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能仅仅因为超越经营范围就认定合同无效。因为市场主体经营蛮灵活,超越经营范围签合同的情况挺多的,要是一律认定合同无效,对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可不利。
但要是合同涉及的经营活动属于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或者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范围,那合同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国家对一些经营事项进行限制或实行特许经营,往往是出于公共利益、安全等重要因素考虑,像金融、烟草、药品这些行业,都得有特定的资质和许可才能经营。如果当事人没拿到相应许可就去从事相关经营,还签了合同,那这个合同就会因为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由此可见,判断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就看两点,一是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二是合同涉及的经营活动是否属于限制、特许或禁止经营的范围。